遇到紧急情况闯红灯可以去申诉。当事人对闯红灯的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携带处罚决定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资料到当地的公安部门申请复议,交通管理部门会重新对本次违章的违章内容和处罚作出核对,并给出答复以及相应的措施。如果对于复议的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违法行为人”,是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
(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