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撤诉一般不需要赔偿被告。原告可以在法院宣判前申请撤诉,但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而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