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行政行为的效力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效力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4-27 18:30:18

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

1、拘束力。指行政行为具有法律规定的或行政机关所决定的法律效果;

行政行为的效力是什么

2、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

3、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

4、公定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行政行为的效力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行政行为的效力是什么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温馨提示:
本文【行政行为的效力是什么】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