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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的主体

发布时间:2023-04-27 18:41:36

行政行为的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的组织。行政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为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行政行为的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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