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十级伤残,行为人应当赔偿护理费、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误工费;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其中护理费要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