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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询问未成年证人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3-04-27 18:54:49

行政询问未成年证人的规定有:

行政询问未成年证人的规定

1、询问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2、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能到场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

询问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能到场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确实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未到场的,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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