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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前必须进行行政复议吗

发布时间:2023-04-27 18:56:30

行政诉讼前不是必须进行行政复议。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前必须进行行政复议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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