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是没有权力开罚单的。交通协警不具有执法权和处罚权。协警必须在在编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在涉及需依法定职权才能完成的任务时,只能由在编完成,协警仅起辅助作用。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五条
交通协管员可以在交通警察指导下承担以下工作:
(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
(二)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三)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四)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
(五)接受群众求助。
交通协管员不得从事其他执法行为,不得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