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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受理费是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3-04-27 19:14:12

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受理费标准为: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等。案件受理费,又称“国家规费”,是指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海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时,依法由原告预交的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

民事诉讼受理费是多少钱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民事诉讼受理费是多少钱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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