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司法鉴定资质的办理方式:
1.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登记。
2.司法行政机关决定受理申请的,会出具受理决定书,并按照法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审核工作。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会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鉴定机构负责人、资金数额、仪器设备和实验室、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等。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
(二)有不少于20万至1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三)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四)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
(五)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六)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3名以上司法鉴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