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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罚款到哪里交

发布时间:2023-04-27 20:01:53

人民法院予以罚款的,行为人应当去法院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罚款,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采取的强令其在指定期间内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法院的罚款到哪里交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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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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