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上诉的,资料不一定要原件。上诉时,应提交的材料有:上诉状;当事人身份证明;若当事人授权他人代为提起上诉,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相关证据材料;如果是委托律师进行诉讼的,需要提交委托书、律师身份证明、律师资格证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