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诉讼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当事人需要在时效范围内向法院提交行政诉状。在行政诉状之中,必须要说明纠纷发生的缘由,也需要说明自己不服从于行政处罚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