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主要包括有:安全保管原则、进出流程原则、分类码放原则。
1、安全保管原则要求仓储管理人员要时刻注意清点核对实物,做到账、卡、实物相符,以保证存货的安全和完整。
2.进出流程原则要求管理人员要依照规范的进出库操作流程,比如仓库收货,由专人负责,根据进货凭证逐一验明产品相关信息,由收货人员收货入库;仓库发货的,必须由专人负责审核发货凭证或生产领用单,审核无误后核准签发。
3、分类码放原则,对于有着不同存储条件要求的或者易燃易爆的货品要单独处理,不能随意堆积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七条
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八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仓单、入库单等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