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次交替通行的意思为:车辆行经交替区时,应当按照先左后右的顺序,每个车道各一辆车依次交替驶入车道,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