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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送达的方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4-27 21:31:55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

行政处罚送达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送达的方式有哪些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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