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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减刑的条件有

发布时间:2023-01-21 18:55:32

无期徒刑减刑的条件有:

1、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无期徒刑减刑的条件有

2、犯罪分子有法律规定的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无期徒刑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减刑只适用于: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2、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行完毕,减刑就不存在的意义。只有符合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减刑。减刑,分相对减刑和绝对减刑两种情形。相对减刑,也叫可以减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二者居其一,即符合相对减刑的条件。

绝对减刑也叫应当减刑,是具有刑法规定的六个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情形的减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0)》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无期徒刑的减刑条件

《刑法》第78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具体来说,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可以减刑,包含有不因此而必然减刑的意思。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无期徒刑减刑的条件有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法律上的应当减刑意思是指必须减刑,必须减刑是针对重大立功表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无期徒刑减刑有什么规定

无期徒刑减刑 有什么规定1、无期徒刑罪犯在 刑罚 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 立功 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 减刑 。

2、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不能少于十三年。

3、 限制减刑 的 死刑缓期执行 的犯罪分子, 缓期执行 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 有期徒刑 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4、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无期徒刑减刑的条件有

判处无期徒刑怎么样减刑

判处无期徒刑该怎么减刑?减刑是刑罚执行过程中对于服刑人的一种悔改,立功的奖励,对于服刑人来说是种重塑自我的机会,因此,减刑只适用于: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长短的限制2、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行完毕,减刑就不存在意义了。符合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的犯罪分子,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减刑。其中包括:(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八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二年以上,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九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减刑幅度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执行。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犯罪分子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犯罪分子 减刑的条件 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则应当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68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68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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