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构成一到十级伤残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具体费用计算
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3、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4、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赔偿指数×赔偿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