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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有哪些加重情节

发布时间:2023-04-27 22:30:31

醉酒驾驶机动车,加重情节有: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以上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的;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醉驾有哪些加重情节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醉驾有哪些加重情节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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