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转接组织关系程序为:
1、经党组织批准才能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应由党员本人持由其所在党组织开出的党员组织关系凭证到有关党组织办理转移手续;
3、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持介绍信到所去地党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接转组织关系,由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单位的党支部报到。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