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户党员向所在地党支部交纳党费。在城镇从事个体工商经营活动的党员,凡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的,一般以个体劳动者协会为单位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党组织或所在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和管理。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