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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据的种类有

发布时间:2023-01-21 19:47:07

刑事证据的种类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刑事证据的种类有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事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刑事证据的种类包括了:

1、书证;

2、物证,如指纹、作案工具等;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6、公安机关指派鉴定机关出具的鉴定意见;

7、对案发现场进行勘验和对犯罪嫌疑人、受害人身体、受伤情况检查的笔录;

8、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如邮件、录音、监控录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者复制件。

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才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

书证的副本、复制件,物证的照片、录像,只有经与原件、原物核实无误或者经鉴定证明真实的,才具有与原件、原物同等的证明力。

制作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拍摄物证的照片、录像以及对有关证据录音时,制作人不得少于二人。提供证据的副本、复制件及照片、音像制品应当附有关于制作过程的文字说明及原件、原物存放何处的说明,并由制作人签名或者盖章。

刑事证据的种类有

刑事证据的种类

证据的种类有七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法律分析】

物证是指以物质材料的存在、外形、质量、规格、体积等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物证作不同的分类:(一)从物证的体积大小的角度看,可以将物证分为宏观物证和微量物证,常态物证。(二)以物证赖以发挥证明作用的角度看,可以把物证分为:特征物证、属性物证和状态物证。(三)从物证的形态角度看,可以把物证分为固体物证、液体物证和气体物证。(四)从人对物证的感觉与反应的器官进行角度看,还可将物证分为视觉物证、嗅觉物证、触觉物证和听觉物证。刑事证据指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这一定义概括了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反映了证据的本质属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事证据的分类有哪些

刑事证据的分类可根据证据本身的各种特征,从不同角度作出各种不同的归类。通常有以下分类:

一、根据证据材料的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二、根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可以把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三、根据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可以将证据划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四、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刑事证据的种类有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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