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投诉方式为: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在当地的12345公众号进行举报;向工作人员所属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在政府网站对应窗口投诉等。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
关于投诉处理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各级财政部门可暂停现场受理、质证等工作,相关业务改为网上办理。现场业务恢复时间由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告。因疫情防控期间无法召开专家审查会议,可酌情暂缓作出相关案件的处理决定,并提前告知相关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