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拿错药,如果已经对患者造成危害或对患者病情造成影响,药店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费用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