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向企业缴纳的罚款,会计人员可分三种情况进行账务处理:其一是直接收取现金的账务处理;其二是从工资扣除罚款的账务处理;第三是职工交有押金的账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