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年检过期的,应及时申请定期检验。否则,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水(介)质处理定期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