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局有执法权。畜牧局有行政处罚权、行政执法权;畜牧局可以对在自己职责范围内所从事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个体经营户的买卖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如若出现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处罚。
《渔业法》第六条
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渔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重要渔业水域、渔港设渔政监督管理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设渔政检查人员。渔政检查人员执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交付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