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撤销时间,一般需要根据具体处分和相关规定来决定。警告为六个月;记过为十二个月;记大过为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为二十四个月。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七条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八条
政务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六个月;
(二)记过,十二个月;
(三)记大过,十八个月;
(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