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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如何索赔

发布时间:2023-01-21 20:30:39

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应当向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索赔。二者原则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如何索赔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建筑物等倒塌致害责任谁担责

1、法律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3、【法律依据】

4、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6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5、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6、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如何索赔

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是由谁担责

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归责原则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分析】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是指人工建造的附着于土地的永久性或临时性的设施,如房屋、桥梁、码头、堤坝、隧道、涵洞、埋设的管道、路标、电线杆、广告牌、脚手架、缆车、索道、护路林木等。倒塌、脱落、坠落是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毁坏的常见危险。除此之外,凡是上述设施本身损坏而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均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所有人或管理人能够证明建筑或者其他设施的塌落花流水是设计或施工的原因造成的,其承担民事责任后有权向设计人或施工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应该如何赔偿

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堆放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堆放物是指堆放在土地上或者其他地方的物品。 堆放物须是非固定在其他物体上,如建筑工地上堆放的砖块、木料场堆放的圆木等。 倒塌、滚落或者滑落包括堆放物整体或者部分的倒塌、脱落、坠落、滑落、滚落等。 例如,码头堆放的集装箱倒塌、建筑工地上堆放的建筑材料倒塌、伐木场堆放的圆木滚落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 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如何索赔

建筑物、构筑物倒塌损害责任由谁承担

我国《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此要确认实施侵权行为的责任人是谁,就需要先明确该段围墙有无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如果有建设、施工单位,则由建设、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没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就需要查明该段围墙的所有人或者是管理人。实际管理人或所有人,可以单独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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