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被限行的不可以起诉政府,只有在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时候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而交通管理部门的限行规定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如果认为限行规定不合理,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