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律师费一般由聘请律师的委托方出,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由败诉方承担,与此同时,为保护受害人的利益,法律支持败诉一方当事人偿付胜诉一方为案件支付的必要费用。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律师事务所需要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经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确需变更费用概算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