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一个人根据不同情况,不扣分、或者扣3分、6分等。具体情况为:
1、私家车超载一人未达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的,不扣分;
2、私家车超载一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扣3分;
3、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超载一人的,扣6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