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超过两年的违章建筑,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则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条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