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有: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费;
3、营养费;
4、后续治疗费;
5、护理费;
6、误工费;
7、交通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精神损害抚慰金;
11、丧葬费;
12、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