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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带来的损害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4-28 01:23:10

交通事故带来的损害有: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财产损失。人身损害赔偿以受害人实际的支出以及其他合理的费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依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确定,财产损失赔偿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确定。

交通事故带来的损害有哪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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