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两违指的是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两违”行为是指非法买卖土地及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
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