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投诉在规定时间内是可以撤销的。如果是向快递公司投诉,可以打电话告知问题解决,不继续投诉。如果是向国家邮政局投诉,一般会有回访,告知已经解决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