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可能会拖走路边电动车。城管有权对妨碍公共交通的车辆,包括电动车进行拖走。原则上应该告知市民,车辆要去城管所进行领取,但一般情况下是无法统一告知的,除非拖车的时候正好遇到车主,不然都是通过第三方,或者附近商店进行告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