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罚款可以异地交。非现场交通违法的罚款,可以在异地缴纳。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形成的交通违法罚款,车主可以通过营业网点和手机银行等方式缴纳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