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书面形式责令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建设工程造价按照有违法建设情形的单项工程整体造价确定;已经完成竣工结算的违法建设,以竣工结算价作为工程造价,竣工结算价参照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结果或造价管理部门备案的竣工结算资料。
《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指标,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不得以政府会议纪要等形式代替规定程序调整容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