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4.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