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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扣押物品的处理方式

发布时间:2023-04-28 02:00:30

查封扣押物品的处理方式为:

查封扣押物品的处理方式

1、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2、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3、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查封扣押物品的处理方式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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