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拒开发票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店家拒绝出具消费凭证,属于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可向税务机关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