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制执行人不可以向法院申请上诉。已经强制执行了,说明案件的判决书已经生效,所以,就不能再上诉了。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原判确有错误,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说明案件的判决是已经生效了,这个时候就不是被告,是双方都不可以再上诉了,上诉针对的是一审未生效的判决和裁定。
但是如果一方觉得判决有错误的可以申诉申请再审,再审是针对生效判决的纠错程序。
不可以。现在已经到执行阶段了,向法院提申诉没有一点用,因为法院执行局执行的依据是生效法律文书,就是已经生效的判决,申请执行是申请执行人的权利,法院会根据申请人的请求结合判决进行执行,如果对方向法院提申请解除对你名下账户的冻结,法院也会解除冻结措施。所以,现在你需要和对方商议,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到法院办理,这个费用可以和对方商量,双方达成和解后结案,相应的执行措施也就会解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申请强制执行对方不能上诉。强制执行是判决书已经生效,对方如果认为案件判决有问题,可以在规定时间没提出再审,但不影响原生效判决的执行,已经到了申请强制执行的阶段时,毋庸置疑一审或者二审判决已经生效,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当事人双方都已经失去上诉的可能,对方向判决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在再审判决前,并不影响原审理法院生效判决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不能,这有两个原因。一,审级有限制,不可以越级上诉,而且上诉只有一次,两审终审。二,执行是依据生效判决,只要判决没被推翻,执行是没有问题的。至于强行划扣,你可能没理解“强制执行”这个词的含义。本来就是无论你同不同意,都执行的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可以立即申请强制执行。二审维持原判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审判决的履行期限,从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时候开始计算。民事案件中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当庭宣判的,当庭可以生效。
法律分析
二审后可以立即申请强制执行。民事二审维持原判需要申请强制执行的话,必须是到了执行的时间了,如果没有到执行的时间是无法去申请强制执行的。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未当庭宣判的,送达后即生效。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判决的,在期满后,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一般为当事人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二审维持原判的判决书必须由一审法院执行。申请执行必须写执行申请书。如果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在其他地区,申请人也可以到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申请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在一审法院所属的地区以外的地方居住,也可以到此执行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解析:
您好,关于“被执行人在 强制执行 期间可以放弃权利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可以,被执行人 欠款 可以申请强制措施。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 的程序是: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 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