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报警结果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其上级机关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或者申请复议。公安局不处理或者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市、省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也可以向公安局对应的政府机构投诉。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三十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投诉的范围: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也可设立110接诉台,直接负责接受和处理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