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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情形

发布时间:2023-04-28 03:10:18

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情形:

1、当事人不满十八周岁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情形

2、当事人已满七十五周岁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当事人已满七十五周岁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当事人为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的,其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情形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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