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吸毒是违法行为,行为人吸毒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行为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一般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吸毒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行为人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公安部门一般不会予以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二条
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