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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行政行为

发布时间:2023-04-28 03:18:34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具有针对性,直接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产生影响。

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包含的要素有:

1、主体要素: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但是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实施的行为,也可能是行政行为。

2、成立要素:具体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权力所为的单方行为。无需相对人同意,作出决定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相对人不服从的,可以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对象要素:具体行政行为是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其中,“特定”是指某公民或某组织。

4、内容要素:具体行政行为是作出有关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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