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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户口清退的标准

发布时间:2023-04-28 03:20:35

天津市户口进行清退目前没有统一的标准,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确定,以下情形的会被清退:

天津户口清退的标准

1、递交的人才引进等相关落户政策学历造假或者资料造假的。

2、并没有在天津工作,户口挂靠在人才中介机构或集体户内。

3、高校毕业已超过两年,但户口仍在学校集体户内空挂的。

4、有其他违规情形且不符合落户条件的也会被清退。

法律依据: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天津户口清退的标准

用人单位在积分落户申报过程中,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取消该单位自下一申报期起1年内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自下一个申报期起取消单位3年内申报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经查实个人提供或用人单位为其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取消该申请人当期申报资格,申请人自下一个申报期起5年内再次申报的,每条虚假记录扣减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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