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个体户营业执照流程如下:
1、个体工商户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等相关的材料;
2、注册机关核实是否符合个体工商户的注册条件;
3、符合注册条件的,准许注册登记,发放营业执照。
申请注册登记需提交的资料有: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